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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曙猿”根本不是类人猿

———古人类学家周国兴答本报记者问
2000-08-07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周文斌 我有话说

问:您于今年5月8日在《光明日报》发表《曙猿化石与人类起源毫不相干》一文之后,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王景文在《科学世界》第6期上有一个谈话,对您的观点提出了异议。不知您对这个谈话有何看法?

答:首先应当肯定,科学上有争论是件好事。读了王景文先生的谈话,我感到他的说法已较过去有所改变,譬如,他已认为曙猿“是介于低等和高等之间的灵长类”,“我们不敢说它是人类的直接祖先”。然而,谈话中仍有一些似是而非的观念,存在着误导读者的可能。

问:您所说的“似是而非的观念”主要是指什么?

答:文章的标题就有问题,“曙猿:黎明时的类人猿”的说法是不对的。从名称的字面上解释,“曙”即黎明,但曙猿根本不是什么类人猿。现代灵长目传统的分类法是分为两个亚目,即原猴亚目和猿猴亚目(或称类人亚目)。原猴亚目包括狐猴次目与跗猴次目(或称眼镜猴次目)。猿猴亚目又分为新大陆的阔鼻类和旧大陆的狭鼻类两个次目。与人类关系密切的为狭鼻类,由它再分两个超科,即长尾猴超科(或称猕猴超科)和人形超科。人形超科包括三个科:长臂猿科,为小型猿类;猿科,为大型猿类,包括大猿、黑猿和褐猿三个属;人科,仅含一个属,即人属。按照分子生物学研究成果,大猿和黑猿与人类的基因颇为接近,在分类学上已将此三者归为同一科,即人科。因此,猿科中仅存褐猿一属。可见,所谓“猿类”,只是灵长目分类学中的人形超科中的成员,而科学上的所谓“类人猿”,实际上是指人形超科中除人类之外的现代猿类。

现代灵长目的分类体系也反映出它们的进化趋势。从传统分类可以看到,由低等到高等可分为四个等级,即狐猴类、眼镜猴类、高等猴类和人形超科(即猿类和人类)。化石灵长类的进化地位,正是按这个分类体系所反映的演化趋势而确立的。灵长类演化趋势是由原猴类亚目向猿猴亚目演化,后者进一步分化为阔鼻类和狭鼻类,直至狭鼻类又演化为现代狭鼻猴、猿和人。所谓“曙猿”,其实不过是原猴类中的一个化石代表。所谓由原猴类(主要指眼镜猴类)向高等灵长类过渡的代表也是部分人的一说,即便如王先生所说,曙猿“是人、猿、猴这三类的共同祖先”,也只能表明其分类地位确实很低(因为它是猴的祖先),连“猿”也不是,比高等猴类还低,怎么能是“类人猿”呢?把这种动物定名为“曙猿”是名不符实的,这种现象在古生物学中不乏其例,比如“上新猿”、“埃及猿”等。所以,有些外国学者把这些不能反映谱系关系的名称叫做“废纸篓里的名称”。

问:曙猿能肯定是人、猿、猴的共同祖先吗?

答:关于高等灵长类的起源问题,科学界颇有争议。古跗猴类化石广泛分布于亚、欧和北美古新世至早渐新世地层中,不下一二十个属。它们身上既有跗猴类形态特点,有时也呈现一些接近高等灵长类的特点。所以,一些学者推测,现代跗猴和高等灵长类的共同祖先可能出自这类化石跗猴中。1999年出版的《人类进化》(萝杰雷文著)一书中有一张灵长类演化图,就反映了这种见解。从这张演化图可以看出,在距今5300至3700万年间的始新世,正处在原猴类进化辐射时期,无论古狐猴类还是古跗猴类,都产生了许多分枝,目前已知的竟达50多属,但它们与后期的高、低等灵长类的关系并不清楚,而且许多是以后绝灭的旁枝,特别是找到的化石材料十分零碎,所以有经验的学者对判别它们上下之间的演化关系总是十分谨慎,几乎没人敢用肯定的口气作结论。在这个传统分类演化体系中,“曙猿”充其量只是古跗猴演化辐射中的一个分枝而已。

“曙猿”是否是人、猿、猴最早的共同祖先?恐怕不是那回事。首先,类似的材料就不少。例如在缅甸发现的距今4500万年的安菲猴和邦唐猴,就被有些人类学家视为共同祖先,甚至以此提出高等灵长类可能起源于亚洲。更不用说还有发现于北非的距今5000万年的阿尔及利猴,也被一些学者看作是高等灵长类的祖先。这些材料的年代都比“曙猿”更早。其次,虽说在形态上跗猴与高等灵长类有一定的相似性,然而在染色体上,它与高等灵长类、甚至与原猴类都有很大的差异。科学发展到今天,研究物种之间的亲缘关系,早已不停留在“看起来很像”,“就说它们共有一个祖先”的认识阶段。如今,分子生物学的成果正在大大推动古生物学和古人类学的研究。也正是在分子生物学的基础上,灵长类分类有了新的体系。1994年,赫维兰德在《人类学教程》中介绍了一个新的分类体系。在这个分类体系中,非洲大猿类与人类以及近人同置于人科之内,并指出人与非洲猿是在亚科级水平上分开的。在这个体系中,“曙猿”究竟处于何种进化地位,是不是值得深入研究呢?能够绝对肯定它是“共同祖先”吗?

问:王景文先生在谈话中提到您依据的是五六十年代的陈旧资料,连法优姆发现“距今3500万年的猿”都不知道,这是怎么回事呢?

答:他这里提到的法优姆“猿”,其实早已不是什么新东西。从上世纪60年代起,就在开罗西南一个名叫法优姆的地方的距今3700至3100万年的渐新世早期地层中,发现许多破碎的灵长类化石,至今已有近千号标本。最初由灵长类学家西蒙斯研究,将之归为7个不同的属:一个为原猴类,其余为猿猴类。猿猴类中引人注目的是“原上新猿”和“埃及猿”。原上新猿被作为中新世“上新猿”的祖先,也被认作可能是现代长臂猿的祖先,以后的研究否定了这一看法。克拉克·豪厄尔在1965年出版的《原始人》一书中,上新猿是没有尾巴的,表示它是古猿,但1973年再版时,上新猿长出尾巴了,变成了猴子,它的祖先原上新猿就更不用说了。

另一个埃及猿,一开始被看作人与猿的共同祖先,随着化石材料的更多获取和研究的深入,发现它只是一种“带着猿牙的猴子”,而且还找到了尾骨化石,所以它是猴而非猿。1999年版的《人类进化》一书对埃及猿的结论是:它可能是旧大陆猴类与猿类分化前的祖先类型,还有些学者认为它可能只是新、旧大陆猴类分化前的一种基本祖先型代表。由此看来,所谓3500万年前的法优姆“猿”,只不过是一群猴子,有什么可拿来炫耀的呢!

问:如此说来,这些冠以“猿”名的生物只是徒有虚名。那么,灵长类学上最早的猿是什么?

答:如果不按将非洲大猿类归为人科的新分类体系,真正的猿则是指传统分类体系人形超科中猿科的成员。目前已知最早的化石猿类为“康修尔猿”,它出自肯尼亚距今2300至1400万年中新世地层中。所以一般认为猿科可能起源于距今2500万年前的非洲地区。比它晚的化石猿类,在欧、亚、非大陆均有很多发现,但到目前为止,尚未找到真正属于人类的直系祖先。

问:按照您的上述观点,我们应当如看待“曙猿”的发现呢?

答:所谓“曙猿”,实为“曙猴”,对研究人类起源没有什么直接关系,因而在古人类学上的价值极为有限。我们研究人类起源最关心的是人类近祖,即属于人科这一支系的代表。称得上人类远祖的也只是包括人与类人猿的共同祖先在内的、乃至人形超科的古老成员,也就是寻找距今2500至500万年之间的人形超科的化石代表。如果硬要将那些跟后期灵长类关系尚无定论的“曙猿”称为人类遥远的祖先,那也并无实际意义。因为达尔文早就在《物种起源》一书中说过:“可能世界为人类的发生作了长久的准备,这一连串的祖先中只要失去其中一环,就没有人类了。”这就是说,人类是生物进化的最终产物,经历了古猿、古猴、古食虫类乃至爬行、两栖、鱼等阶段,进化地位比人低的都是人的祖先。你可以把“曙猿”称为人的遥远的祖先,也可把鱼称为人的遥远的祖先,科学不是有“从鱼到人”一说吗。然而,你能因为在中国发现了一个重要的鱼化石,就可以说找到了人类的远祖,证明人类起源于中国吗!

我这样说,并非要否定王景文先生等发现的“曙猿”在古哺乳类学上的价值,而只是说不要把它的意义过分夸大,要以一种平常心态来对待这些发现,力戒浮躁。诚如王景文先生所说,要的是科学性。此外,还要加上一条:实事求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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